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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9.com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共享单车行业高质量发展
央广网北京3月8日消息(记者 樊瑞)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建立健全基础制度规则,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当下,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意义凸显,政府部门不断出台相关文件,旨在加强建设统一大市场,为高质量发展带来新动能。
共享单车领域是一个关乎民生的重要领域,在统一大市场建设中,监管部门破除不利于大市场建设的不规范行为,打破共享单车领域的地方保护、消除市场壁垒、促进商品和要素资源的自由流动。推动共享单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以高效行为为共享单车企业减轻负担,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
党中央高度重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接连做了一系列重要部署。2022年,《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部署2025年重点任务时指出,“制定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
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基础性环节。2025年1月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下称《指引》)对外发布。《指引》中要求,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地方依法设定的市场准入管理措施,要全部列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有利于促进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顺畅流动和高效配置,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发展营造有利的市场环境,也有利于以高质量供给创造和引领需求,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多优质产品和服务。”1月7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体制改革综合司司长王善成介绍了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性。
作为重要民生领域,共享单车领域的统一大市场建设关乎百姓福祉、意义重大。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24年4月,海南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海南专项清理共享单车领域政策措施。海南省市场监管局与省发展改革委联合部署开展全省统一行动,对共享单车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进行专项清理,着力打破共享单车领域行政性垄断,优化自贸港营商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建设统一大市场已成社会共识,其中市场准入行为是一大关切要点。在海南的专项治理活动中,共享单车领域市场准入也是专项清理工作的重点内容。
市场准入需要强化统一相关市场基础制度规则。2024年8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环境。在公平竞争制度规则方面,2024年6月,国务院出台实施《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强化对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的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
近年来,在共享单车管理方面,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屡有发生。据统计,国家发改委已通报30余起共享单车领域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市场监管部门也已通报十余起涉及共享单车管理的行政性垄断案件。
2021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要求对纳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进行通报。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准入类或许可准入类事项要求进行审批的;市场主体违规进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禁止或限制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的;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如国家层面已放开但地方仍在审批、另设市场准入限制性条件、监管能力不足导致不敢批、行政审批互为前置、同类事项跨区域重复审批等情况。
在国家发改委披露的云南瑞丽共享单车准入案件中,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特许经营权公开拍卖方式限制共享电单车企业准入经营。具体来说,云南省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特许经营权拍卖方式,将当地共享单车的特许经营权进行拍卖,未中标企业退出当地市场。国家发改委在通报中表示,瑞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法律依据违规设置特许经营权,限制其他共享电单车企业准入经营,违反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有关要求。2022年8月28日,经瑞丽市人民政府审议,撤销此次共享电单车特许经营权拍卖,拍卖遗留问题由瑞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照程序办理,当地已完成整改。
长期关注共享单车发展的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静表示,国家发改委已经连续多次通报共享单车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行为,显示对这一领域的高度关注。她表示,部分地区对共享单车进入本地运营变相设置门槛条件,违反了负面清单制度和《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王静表示,如果地方政府动辄采用滥设市场准入、强制缔约进而乱收费的做法,这一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会破坏当地的营商环境,不利于行业发展。
她进一步向央广网记者解释指出,“负面清单,其实在法律上不是一个单独的概念,属于政府为了落实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而找到的一条路径,是在另外一个角度重述行政许可法”,只要是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都在清单内,清单外不存在行政许可,就可以自由行为。她强调,共享单车不属于负面清单领域,应当鼓励市场自由竞争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有以反垄断法为抓手,破除地方有关市场准入的行政垄断行为。2024年1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纠正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此前,门头沟区城市管理委员(下称“当事人”)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共享自行车发展方案》(以下简称《发展方案》),规定“准入一家共享自行车企业在我区进行市场化运营”,并于2021年7月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某公司为唯一中标人。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在没有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依据的情况下,印发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发展方案》并通过招标确定某公司在辖区内独家提供共享自行车服务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其他具有合格资质和服务能力的经营者进入该区域市场,妨碍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调查期间,当事人主动整改,废止了《合作协议》,并通过政府网站对外发布废止公告。当事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相关工作,公平公正对待所有经营主体。
上海交通大学讲席教授、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专家咨询组成员王先林表示,共享单车领域是观察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一个典型样本。这方面除了受到普遍关注的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外,王先林告诉央广网记者,他亲身体会到一些城市在停车场地方面的不公平限制。例如,某省会城市在商业中心区域划定了很大范围的“城投公司”专用单车停车场地,其他共享单车只能停到较为偏远的区域。
王先林强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和灵魂,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关键要素。在我国目前的市场竞争中,既有经营者实施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也有政府及其部门等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性垄断行为,并且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形成更加复杂的情况。他指出,“对于包括共享单车领域在内的行政性垄断,不仅要通过制定和实施反垄断法予以事后的查处,而且也要通过建立和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行事前的预防。”
据多位共享单车领域行业人士介绍,经过相关政府部门大力整治和通报,有关共享单车领域的市场准入环节的问题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但相关违法行为存在向经营环节“转移”的情况。诸如,地方政府部门为共享单车企业指定第三方码放企业、强制向指定的监管平台付费等,这一新型行为值得高度重视。系因这一做法直接排除、限制了相关领域的市场竞争,与我国正在大力推进的统一大市场建设相冲突,也增加了共享单车企业的运营负担,与我国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不符。
央广网记者从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他们已集中治理几个地区的不规范行为。诸如在山东某市,当地的市城市管理局指定第三方企业统一负责当地各品牌共享单车的整理摆放及管理维护工作,该企业据此向各共享单车企业收取管理费。同时,该市的城市管理局还是第三方企业与共享单车企业之间合同的监督方,该合同明确规定“路面摆放全部由第三方管理公司负责”。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对这一涉及行政垄断的行为启动调查后,当地进行高效整治。第二期合同已于2024年7月1日到期,经各方充分协商,不再续签合同,终止合同履行。
山东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行为涉嫌构成行政垄断,不利于共享单车领域的良性发展和统一大市场建设。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向相关城市管理部门宣讲反垄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这一举动展现高效的执法能力,切实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轻企业的运营负担,进一步释放了支持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信号。